產品維修及保養條款細則

Skin Vertex Group 肌點研創有限公司「下稱《本公司》」根據以下條款為本公司所代理的產品提供維修和保用服務。條款和細則如下:

  1. 服務方式
    顧客必須帶同相關產品親臨本公司客戶服務部進行保用和維修,本公司不設任何上門保用或維修服務。其中所引致之任何交通費用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
  2. 憑證要求
    為防止平行進口貨(水貨)及被盜產品之送修,客戶在要求保用服務時,必須於本公司網站進行序號登記驗證及購買產品之發票 憑證

  3. 保用期限
    保用開始生效日期以特約經銷商所發出之發票日期起計一年為準。

  4. 免責條款(不包括以下情況)
    本公司負責於有效保用期內之免費維修和更換服務,但並不包括以下情況:

    • a) 平行進口貨(水貨)或保用期已屆滿之產品。

    • b) 產品之任何部份有碎裂、生銹、水漬、腐蝕、裂痕、灼燒、凹凸、損毀、不完整的零件及其他表面損壞。

    • c) 天災、人為意外或疏忽、輸入不適當的電壓、安裝或測試不當、擅自修理或改裝所造成之損壞;使用不當器材或器材本身之不正常運作所引致之直接或間接損壞。

    • d) 原裝序號標籤被撕除、塗改或不完整(如適用)。

    • e) 遺失購物發票、塗改或發票上沒有購物日期。

    • f) 非原購買者的產品擁有權轉讓。

    • g) 產品包裝和消耗零件的免費更換,包括電池等,或任何軟件程式或數據的損失。

    • h) 本公司不負責承擔因本產品之品質問題所造成的其他間接損失、花費及其它附帶損害,包括但不限於資訊遺失、預期利益損失等。

  5. 兼容性保證
    本公司不保證本產品能兼容日後市場推出之軟件或硬件或產品。

  6. 保管責任
    本公司不設代客暫存及保管任何產品服務,客人離開本公司前應先點算清楚閣下之物品。如有損壞或遺失物品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
  7. 取件期限 
    客戶需在本公司通知取件日期開始計三個月內取回產品。逾期未取者,如產品有損壞、遺失等情況,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,且有權自行處置該產品,恕不另行通知和賠償。

  8. 資料更新
    客戶若更改聯絡方法及資料,請迅速通知本公司。由於客戶未及時更新聯絡方法而導致的不便與損失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
  9. 適用地區
    本保用服務只適用於香港及澳門境內,並不適用於海外保用。

  10. 權利保留
    本條款及細則如有任何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如有任何爭議,肌點研創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。